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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数据局推动数交所互认互通,加快建设全国统一数据要素市场

国家数据局5月26日消息,在国家数据局的推动下,5月24日,在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主论坛上,24家数据交易机构联合发布《数据交易机构互认互通倡议》(以下简称《倡议》)),旨在提高数据流通和交易效率,降低合规流通和交易成本,激发数据要素市场活力。

降低合规流通和交易成本

《倡议》表示,数据交易机构互认互通,对于激发数据要素市场活力,提高流通和交易效率,降低合规流通和交易成本,推动构建统一开放、活跃高效的数据要素市场具有重要意义。

24个数据交易机构联合发布此次《倡议》,分别为,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、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、上海数据交易所、苏州大数据交易所、华东江苏大数据交易中心、江苏无锡大数据交易有限公司、宿迁市数据交易中心、浙江大数据交易中心、杭州数据交易所、温州数据交易中心、福建大数据交易所、江西省数据交易平台、青岛大数据交易中心、山东数据交易有限公司、郑州数据交易中心、武汉长江大数据交易中心、湖南大数据交易所、广州数据交易所、深圳数据交易所、广西北部湾大数据交易中心、海南数据产品超市、西部数据交易中心、德阳大数据交易所、贵阳大数据交易所等。

“一地上架,全国互认”

为推进数据交易机构产品互认、需求互动、标准互通、主体互信,在合规流通使用中激活数据要素价值,《倡议》提出四方面内容。

数据产品“一地上架,全国互认”。《倡议》显示,共同推动数据产品创新,共同构建和落实统一的数据产品合规标准,共同推动数据产品描述格式统一、命名规则统一,降低合规流通成本,更好发挥数据交易机构的信息汇聚和交易渠道作用。

数据需求“一地提出,全国响应”。《倡议》提出,共同挖掘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需求,共同协作提高数据供需匹配效率、匹配能力,共同提升对数据需求的反馈和响应速度,更好促成数据交易,释放数据要素价值。

数据交易“一套标准,全国共通”。《倡议》显示,共同完善质量评估、产品交付、纠纷协调等数据流通和交易规则,共同构建包含专业术语、访问接口、交易流程、安全防护等在内的标准体系,强化互认互通的基础支撑。

参与主体“一地注册,全国互信”。《倡议》提出,共同构建评估评价机制,推动评价结果共享和互认,共同提升数据商、第三方专业服务商等参与主体的服务能力,不断繁荣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生态。


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